单位名称 | 长兴亮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理位置 | 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工业园区 | |
项目联系人 | 李存斌 | |
项目名称 | 长兴亮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建设项目简介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其他粉尘(荧光粉)、乙酸丁酯、汞-金属汞(蒸汽)。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共布置了9个检测点,其中接触噪声的岗位和工序布置了9个检测点,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岗位布置了3个采样点。采用定点的方式采样,检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检测结果发现9个噪声检测点合格;3个化学有害 | |
评价结论 | - | |
建议 | 1.夹丝岗位噪声超标,企业应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噪声作业工人的接触时长,减小噪声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2.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加强管理督促相关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减少有害物质对工人的职业危害。 3.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4]111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要求开展网上申报。 5.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要求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应急暴露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频次、项目符合GBZ188-2014的规定。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作业人员本人。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现场调查 |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林明锦 | 2021-04-07 | 李存斌 |
现场采样检测 |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林明锦、张建春 | 2021-04-07 | 李存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