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保障象山旅游安全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保障象山旅游安全

201896日,由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阿拉的海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阿拉的海水上乐园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在象山县阿拉的海水上乐园举行,象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象山县安监局、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以及阿拉的海水上乐园安全负责人、编制单位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编制人员及领导等参加会议。

image.png/image.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 景区开放前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因此景区委托泰达公司编制景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顺利通过评审。

泰达公司编制人员根据《旅游法》、《浙江省旅游安全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等对该景区进行了评估,并参照《宁波市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基本方法(试行)》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建立了景区的风险清单,绘制了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对景区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Copyright © 2022-2024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 浙ICP备17030206号 技术支持: 硅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