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已于2017年3月1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安监总厅管三〔2017〕27号)印发执行。有关解读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后,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求不够具体;另外,随着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要求不断提高,需要对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重点和内容进一步严格规范。为进一步做好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编制了《审查要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突出重点,严格审查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编制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总结陆上油气管道监管工作经验,听取重点地区、企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7月委托石油工业油气储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编制工作;2016年9月,组织召开了《审查要点》审查会议;2016年12月30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3月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审查要点》共有5个部分,明确了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予通过的判定条件。
(一)重点审查内容
1.安全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安全条件的分析及评价,重点关注管道沿线附近有相互影响的敏感区域评价,以及站场、阀室和放空系统周边公共安全的评价。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设计、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是否安全、合规、可行,重点关注管道通过人口密集区、规划区等敏感区域的说明及防护措施,以及站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与周边安全距离的说明及防护措施。
(二)新增审查内容
1.安全条件审查
1)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合法性评价;
2)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经省部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或经过工程实践验证;
3)是否对评价范围内的油库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4)水工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全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措施采纳情况;
5)对首站、典型站场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定量评价。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设计资质合规性;
2)识别影响管道系统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管道系统失效后的后果;
3)开展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