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浙应急〔2024〕14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专家队伍结构,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前期申报、推荐、审核、公示,确定增补郑雄伟等18人为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本次增补的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任期从2025年4月2日起至2027年11月12日止。
附件: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增补成员名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4月2日
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增补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