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三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浙江东盾贸易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经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综合考评和公示,现予公布(详见附件1)。

2023年,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抽查,对110家二级、三级标准化已经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体系进行复核,其中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合格的有7家,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合格的有19家。省应急管理厅依照相关规定,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不合格企业(详见附件2)。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对本地区不合格的三级标准化企业(详见附件3),依照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核查处置。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

         2.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

         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不合格企业名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doc

附件2: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doc

附件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不合格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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