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浙安委〔2020〕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安委会制定了《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着眼于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突出固基础、针对性、全覆盖的要求,聚焦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深化阵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知晓率、参与度、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基础保障坚实有力、工作机制全面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工作体系。

——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总结推广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安全生产实践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安全生产的重大课题,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取得明显进展。

——群众安全素养大幅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安全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理念不断增强,并以此推动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安全素养均衡。

——各类阵地宣教作用有效发挥。安全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应急安全体验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传播手段、形式日益丰富,与社会互动日益紧密,公民参与度显著提高。

——安全素养建设机制全面完善。安全素养指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协同共建、社会动员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素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凝聚安全共识,提高群众安全感,努力成为省域安全生产建设排头兵。

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安全生产的理念渗透到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快补齐安全短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社会共治。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始终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安全文化氛围,打一场安全生产的人民战。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切实发挥我省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有效整合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培育安全文化产业,推进安全发展全民共建、成果全民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聚焦聚力思想引领,做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排头兵”。

1.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传普及。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人心,见行见效。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等的必选内容,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举办至少1次专题宣讲;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三是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加强理论宣传,集中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020年底前所有地方电视台对专题片公开版轮播1遍,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地方主要媒体要推出一批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2020年底前实现省、市级平台100%全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县级平台100%全覆盖,兴起全民学习热潮。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订修订,做好解读工作;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鼓励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从2020年开始,每季度发布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每年制作1部警示教育片,加强典型案例分析,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公示公开制度到位。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一是围绕“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2020年举办专题研讨会,开展我省安全生产实践研究,制作我省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讲好浙江安全生产故事。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政策,全面深化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三是设立专题研究课题,推进安全素养指数研究工作,2020年下半年开始发布各地安全素养指数。四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与编制“十四五”规划相结合,转化为具体的目标举措,编制我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各自领域的“十四五”规划中。

(二)聚焦聚力重点领域,实现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大提升。

4.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素养提升工作。聚焦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点领域,从源头下手,着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道路交通领域。全方位加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等活动,开通全省安全文明驾驶免费继续教育栏目;定期公布重大违法行为驾驶员黑名单,强化对重大违法行为驾驶员的监管;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文明出行”等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针对性宣传教育,全面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

(2)危化和加工制造领域。深入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实现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1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到2022年6月培养100名以上危化品领域高级安全人才;深入实施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实操技能、应急知识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入企宣传、安全检查、事故警示教育、职业培训、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

(3)消防领域。突出消防火灾风险较大的企业、场所,以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为重点,组织消防志愿者队伍,对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上门开展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活动;利用好媒体、沉浸式宣传体验馆,加强宣传设施配备,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各市在2021年底前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每个消防救援站每周至少举行1次社会宣传活动,三年参与总人次不少于240万,推动全民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4)渔业船舶领域。以提升渔业船员安全生产认知和操作能力为目标,突出船东、船长、船员等重点人员,严把准入关,2021年底前试点渔业船员劳务流转联网可追溯,通过渔业船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船员信息共享;全面加强渔业船员培训教育,完善《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师资、设施和设备配备最低标准》,2020年完善渔业船员培训教材,每年渔业船员适任培训不少于5千人次、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不少于1万人次,各市、沿海县(市、区)渔船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5)城市建设领域。以加强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安全宣传和教育为重点,着重提升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岗位人群的素养,实现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市政公用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确保每年培训农村建筑工匠不少于2万人次;大力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等市政公用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推进餐饮、娱乐、集市等使用场所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入户安检、发放安全手册等,加强使用、操作人群操作规范、知识普及。

(6)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乘用知识宣传,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五进百县千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到2022年底实现在全省百县至少举办千场“五进”活动;每年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免费培训教育不少于1万人次。

(7)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明确园区(含物流仓储园区、港口园区等)管理主体,通过组织专家团队进园入区、建设园区体验馆、加强警示教育、建设智慧园区等措施加大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到2022年底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覆盖率100%;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到2021年底全省化工园区通过依托企业等方式100%建立专业救援力量。

(8)危险废物等领域。系统梳理近年来在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领域发生的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聚焦重点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规标准,对各类重点场所、关键岗位人员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形成安全素养提升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文化旅游、非煤矿山、电力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工作。

(三)聚焦聚力教育培训,紧紧抓住重点人群这个“牛鼻子”。

5.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示范引领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和会商制度。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举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各地3年内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轮训,其中2020年底要完成30%以上、2021年底完成7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三是综合运用好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上线精品课件。四是充实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注重培育具备安全发展理念、重视安全生产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选优提干力度。

6.全面推进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培训。一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近年来多发易发事故的成因,对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人员,“三场所三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到2022年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2021年底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配强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逐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提高安全技能背景人员比例。三是把安全技能培训作为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7.注重学生安全素养教育。一是培育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课程、专业,鼓励高等院校培养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各市至少打造1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二是统筹做好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教学要求,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三是全面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各类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四)聚焦聚力完善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

8.深化安全宣传“五进”。

(1)进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指导检查、专家入企、“三服务”活动等,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推进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比,推进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2)进农村。以应急进万村为抓手,结合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制作和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演出活动,3年累计播放10万场次安全类电影、公益广告;利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橱窗、标语,党支部室、文化礼堂、老人活动中心等开展经常性教育,每年设区市要举办1次农机事故应急演练,2022年底前实现消防、道路交通、防汛防台等安全宣传进全省文化礼堂全覆盖。

(3)进社区。全面发动基层网格体系作用,结合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通过社区、住宅小区宣传栏、户外显示屏以及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安全宣传专栏。

(4)进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统筹推动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学生的必学内容,充分运用社会实践、应急演练、主题活动、安全竞赛、安全文化建设等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内各类安全教育。针对火灾、地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各类大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次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进家庭。把安全内容作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的内容,重点加强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加强对全社会自救互救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9.强化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效果。一是突出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的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联动宣传,组织策划好系列公益科普、政策宣讲、应急演练、专题晚会、巡回演出、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大赛和优秀图书、影视和音乐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加强电视、广播、报纸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类免费公益广告刊播力度,省、市、县(市、区)电台或电视台常年开展公益宣传,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期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次,每个电影院在每部电影前播放安全提醒,扩大受众面。

10.打造安全生产宣教阵地品牌。一是打造特色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提升工作,制定体验馆规范标准,健全体验馆建设与运营机制,实现网上预约等功能,进一步发挥体验馆安全宣传作用,到2022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应急安全体验馆,全省建成应急安全体验馆1000家、消防体验点1400个以上。二是壮大融媒体宣传阵地,打造全省应急安全融媒体中央厨房,形成24小时在线全省联动的“浙江应急安全之声”;办好各类安全生产专栏专版。三是每年制作一批精品宣传产品,上线省级应急安全科普精品库,举办征文、摄影、短视频等各类比赛,有效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职责分工

聚焦重点、突出针对,分类部署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配合;

(二)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邮政管理局、浙江海事局等单位配合;

(三)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危化和加工制造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四)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负责消防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

(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渔业船舶领域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浙江海事局等单位配合;

(六)省建设厅牵头负责城市建设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配合;

(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八)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校园安全领域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配合。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切实提升群众安全素养。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省级有关部门、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和地区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举措,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举措,及时补齐短板;同时,要及时查漏补缺,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深化推动阶段(2021年1月-2022年6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深化推进,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全民素养提升的制度机制,确保取得显著进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12月)。全面回顾总结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加强工作评估,对三年行动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考核,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细化量化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措施、时限、要求,真正做到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员、制度等要素保障,要将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地方、部门整体规划中统筹推进;要组织编写一批精品培训教材,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编写可视化教材,提升教育培训实效;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形成多元投入的格局,为计划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督导评估。要将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对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中,建立专门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定期开展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定期通报、实地督查、评估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要按照省级方案部署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8个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本行业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并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的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指标(2020-2022年).docx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浙安委〔2020〕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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