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报告发布时间:
机构名称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 质 证 号
APJ-(浙)-003
项目名称

浙江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政工出【2023】27号年产2.5万吨有机硅硅胶产品生产线项目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

浙江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姓 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
备 注
项目组组长

安全评价过程

控制情况

项目组组员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人员

唐庆国、邵旭阳

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情况
时 间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项 目

项 目 概
况 简 介

浙江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新材料”)于2006年7月4日注册成立,拟使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八百里路5699号的厂区(已建成,占地面积13866m2)建设“临政工出【2023】27号年产2.5万吨有机硅硅胶产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已在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11-330112-04-01-419085。

本项目有机硅硅胶产品包括硅酮密封胶、硅胶制品,立项中国标行业: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46),所属行业:轻工。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辨识,本项目属于264大类(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中的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46)。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2.0.1条,本项目可列入精细化工。但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火灾危险性较小,因企业厂房已建成,本报告对建筑物防火设计按照原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评价。

2)根据《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6〕90号)规定,本项目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不涉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可在化工园区外建设。

3.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和医药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故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情 况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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