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东方氟硅”,原名为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20号,成立于2006年1月,是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詹永刚,注册资金为肆亿元。企业现有两个厂区,其中位于华荫北路20号的厂区占地面积约342.31亩,位于纬五路的厂区占地面积259.22亩。企业总人数799人,其中专职安管员8人。
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5]-H-1668),许可范围详见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有效期至2028年6月23日。
为大力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节能减排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为响应国家政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工业制冷系统节能改造,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华荫北路20号的厂区)内投资建设有机硅生产节能降碳智能化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在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606-330851-04-02-893579,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300万元,淘汰低效落后螺杆式空压机、螺杆盐水机组、盐水循环泵等共计20台套,购置磁悬浮空压机、高效能螺杆压缩机、蒸发冷却器、蒸汽压缩机、循环泵等共计46台套。对现有空压机、精馏热泵进行改造,计划新增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计划改造后预计年节能量8591.24吨标煤。本次改造不新增产能,不新增产品,不改变工艺。
本项目由企业自行编制《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机硅生产节能降碳智能化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面布置方案由宁波中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C2614),属于化工行业。本项目为节能降碳智能化技改,不新增产能,不新增产品,不改变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本项目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