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安全验收评价
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
控制情况
李庆敏、麻紫缘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项 目
项 目 概 况 简 介
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企业”)股东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由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注册资本:肆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刘小松,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9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D9L75M4G。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3月动工,该项目第一阶段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于2025年5月竣工。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铝合金锭)-熔化-压铸-时效处理-机加工(去毛刺、攻丝、精雕)-冲压-湿式机械加工-抛光-振光-清洗-烘干-表面处理(浸渗)-检测-包装入库,主要涉及的建筑包括1号厂房(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8号仓库(新建)、9号厂房(新建)、11号值班室(新建)、13号值班室(新建)。
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产品为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企业行业类别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0),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该企业属于机械行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6调整版)》,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管道)、柴油(柴油发电机备用电源燃料)、20mol/L氢氧化钠溶液(废气处理)及氮气(除气机及压铸机使用),此外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在抛丸工艺生产过程中会有铝粉产生,采用湿式除尘工艺的铝粉与水接触会产生少量氢气,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的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为“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该企业属于机械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