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金丰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油料”)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解放村姚家湾46号,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从事润滑油、重油储存经营。由于湖州市及周边区域对于柴油有一定需求,金丰油料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优化储存油品品种,将部分已有重油储罐改造成柴油储罐,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于2021年5月增加柴油储存经营。2022年,因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5号)要求,柴油经营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德清县金丰油料有限公司在用油罐为3个容量为500m3的钢制柴油罐,总容量为1500m3,折算总容量为750m³(柴油折半计算),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等级划分,属于五级石油库。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于2023年7月19日取得湖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湖应经字(2023)330521069号,许可范围:柴油,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有效期至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