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医院前身是环城医院,始建于1952年,住所为浙江省永康市胜利街前花园2号,法定代表人施笑娅。医院占地面积约6600㎡,现已发展成为一座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以专科为特色的市直属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医保、社保、农保及各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院。医院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爱婴医院等荣誉称号。永康医院持有永康市卫生健康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7183035033078412A1001,有效期限自2024年11月4日至2039年11月3日;医院已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3307844718303507001Q,有效期限:自2023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止。
永康医院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使用到氧[液化的或压缩的],设有2个医用液氧储罐,每个储罐容积4.99m2。氧[液化的或压缩的]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