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4号301室,成立于2024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侠二,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MAESUM385R,该公司拟在浙江省缙云县大洋镇前村村大洋镇2024-2号地块建设缙云县大洋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和电动汽车充电业务。
缙云县大洋综合供能服务站(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丽发改规划〔2022〕62号)中缙云县拟建加油站中的第4号站;于2025年6月11日取得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6-331122-04-01-202137),项目名称:缙云县大洋综合供能服务站;本项目于2025年8月13日取得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1222025YG0043512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841㎡,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22.84㎡,总建筑面积653.01㎡,加油区罩棚占地面积179.62㎡、建筑面积为179.62㎡,站房占地面积194.79㎡、建筑面积194.79㎡。辅房为2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39.30㎡、建筑面积278.60㎡。
本项目拟在加油罩棚下设置1台双油品四枪自吸泵式加油机、1台单油品双枪自吸泵加油机,埋地罐区设置3只双人孔S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非车道下布置),其中1只0#柴油罐(30m3),1只95#汽油罐(30m3),1只92#汽油罐(30m3),充电停车位设2台120kW双枪充电桩。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本项目油罐总容积为75m3属(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属于三级加油站。依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标准》(DB33/2136-2018)规定的等级划分,本项目属于三级综合供能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