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虹科技”)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88号,法定代表人陈剑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石灰和石膏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员工总人数151人。
根据GB/T4754-2017/XG1-201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年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涉及使用到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氧[液化的、压缩的]、硫酸(98%)、液碱(30%)、氨水(20%)、二氧化碳、乙炔和柴油(叉车用,不储存)。本项目氧来源有自产氧气、液氧储罐(3m³,备用气)和氧气(瓶装、外购),其中自产氧气生产采用分子筛吸附制氧工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函》(浙安监管综便函〔2014〕46号),本项目分子筛吸附制氧为企业生产过程的配套制气项目,故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本项目也不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