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报告发布时间:
机构名称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 质 证 号
APJ-(浙)-003
项目名称

缙云县壶镇镇唐市村棠溪农旅融合现代渔业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

缙云县水投砂石料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姓 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
备 注
项目组组长

安全评价过程

控制情况

项目组组员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人员

周秀全、张笑博

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情况
时 间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项 目

项 目 概
况 简 介

缙云县棠溪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水生态环境改善、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该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全国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及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库。棠溪水库工程主要建设有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永久交通道路和边坡等主要建筑物等,拦河坝坝型为砼面板堆石坝,对石料的需求量大,工程自身开挖产生的石料极为有限,难以满足工程所需,工程除自身开挖产生的石料外仍需矿产资源用量约543.80万吨。综合考虑经济、效率等因素,坝址附近无满足要求的建筑石料矿山,且对外无满足运输条件的道路设施,亟需在附近合适位置设置1座建筑石料采矿权用以保障棠溪水库工程建设。为统筹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做好浙江省重点工程缙云县棠溪水库建设的矿产资源保障工作,同时为缙云县棠溪农旅融合现代渔业产业园提供建设用地,缙云县壶镇镇唐市村棠溪农旅融合现代渔业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设置十分必要。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拟按矿地综合利用类采矿权设置要求进行采矿权的设置工作。

情 况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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