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台商控股的新格集团下属子公司,专业从事铝合金、锌合金生产。企业成立于2016年,为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人豪,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浦路111号,厂区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横一路,占地面积133464m2,劳动定员约200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企业行业类型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的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行业(金属冶炼目录代码C3240)。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轻烃气站工程为年产12万吨再生铝合金锭、3.6万吨压铸件、3.6万吨再生铝液、1.8万吨再生锌合金锭项目(以下简称“此项目”)的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使用天然气,轻烃为备用气源)。此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包括轻烃气站工程),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此项目的设立评价报告,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此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轻烃气站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轻烃气站工程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需执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有关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经我公司评价项目组现场勘察,已建轻烃气站工程与原设计图纸(陕西省燃气设计院)严重不符,部分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完成施工建设,不具备安全竣工验收的条件,后企业重新委托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诊断设计。在企业落实设计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意见后,制定了试生产方案并进行了试生产,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各项配套设施均能正常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