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精玛刀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黄斌,注册资本8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80UCU1P(1/1),注册地址为临安市高虹镇明苑路5(11幢101),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刀具、电动剃须刀、家用小电器、塑料件、五金配件(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可证件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企业提供的原辅物料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硝酸钠、亚硝酸钠、氢氧化钠、液氨、氢(氢氮混合气),硝酸钠用于配置电解液,作为电解磨刀(现停用)、电解去毛刺过程的电解液。亚硝酸钠用于配清洗液,主要用于防锈。氢氧化钠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液氨通过氨分解炉分解生成氢氮混合气,作为刀片热处理过程的保护气。同时,企业在刀片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絮状布轮粉尘为可燃性粉尘。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企业属于制造业中的C3390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该企业属于机械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辨识,不属于该目录内行业,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