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台塑”)成立于2002年,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专区的台塑工业园区(简称“台塑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林健男,注册资金98902.3万美元。公司占地面积1840402㎡,现有在职员工约1124人。主要产品为酯化级丙烯酸、丙烯酸酯、大型聚氯乙烯树脂、聚丙烯、吸水树脂和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已按规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产:丙烯酸(聚合级)12万吨、丙烯酸(酯化级)20万吨、丙烯酸正丁酯24万吨、丙烯酸甲酯3万吨、丙烯酸乙酯1万吨,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B-2360,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9日。
为满足台塑园区对丙烯的需求,降低对进口丙烯的依赖度,宁波台塑新建一套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丙烷脱氢年产60万吨丙烯项目,简称“PDH厂”)。丙烷为生产丙烯的主要原料,PDH厂配套新建2座160000m³丙烷低温储罐及辅助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购入低温液态丙烷,依托化工码头卸货,通过管道送至丙烷低温储罐,为丙烷脱氢厂提供低温液态丙烷原料生产丙烯。
2019年6月27日,本项目取得北仑区发改局《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019-330206-26-03-001694-000,宁波台塑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安全评价(设立阶段),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分别取得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项目整体由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EPC)建设完成,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后,企业组织编制了本项目《试生产方案》,组织专家对试生产安全条件现场审查,并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落实。在正式投料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各项配套设施能正常供给,设计情况能满足生产需要,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企业准备进行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令修正)、《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