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07月29日在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法定代表人为高铁英,主要经营范围为减速机、传动机械生产和研发。
该公司拟在厂区西北角新建铸铜车间,现已取得长兴县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年产FCN系列蜗轮减速机65万套、FCA系列蜗轮减速机20万套、三相异步电动机10万套技改项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日期为2021年11月04日,项目代码2111-330522-04-02-905110,现阶段仅针对项目中的熔铜铸造工艺实施(新建铸铜车间建筑面积632.7㎡),项目其他建设内容暂不实施,本次仅对项目的熔铜铸造工艺进行安全预评价。企业同时利用现有闲置的3#厂房扩建一条喷塑生产线,现已取得长兴县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年产新增12万套光伏发电回转减速机项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日期为2023年03月13日,项目代码2303-330522-04-02-705555,现阶段仅针对项目的喷塑工艺实施建设(3#厂房内北侧建设喷塑间占地面积1195.3㎡),项目其他建设内容暂不实施,本次仅针对项目中的喷塑工艺安全预评价。拟建项目熔铜铸造工艺和喷塑工艺涉及熔铜铸造,不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涉及使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加热熔化。3#厂房喷塑场所涉及使用可燃爆塑粉,加热固化涉及使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拟建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减速机和传动机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属于制造业中34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的3453小类齿轮及齿轮件、变速箱制造。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属于机械行业。拟建项目涉及有色金属铸造工艺过程,根据《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应按照金属冶炼拟建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