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姜家镇宏山加油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山加油点”)位于淳安县姜家镇宏山村石下,成立于2009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姜樟新。宏山加油点已取得由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127MA28N9MX8P,经营范围: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凭证经营);零售:润滑油。
淳安县姜家镇宏山加油点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170017号,批准从事仅限于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日。
宏山加油点储罐区设有2只50m3的柴油双层埋地储罐(SF型),加油点油罐的总容量为100m3,折合成汽油容量为5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点为三级加油站。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5号)要求,加油点经营的柴油列入许可范围,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