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是青山控股集团下属的一家大型不锈钢生产企业。
青山控股集团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业务领域覆盖制造、销售、仓储、投资、进出口贸易等各领域,主要生产不锈钢钢锭、钢棒、板材、线材、无缝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机械、电力、汽车、造船、食品、制药、装潢等领域;同时生产新能源领域的原材料、中间品及新能源电池,主要应用于储能系统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陈晨,注册资金1538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小峙工业区。本项目为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在现有炼钢车间内北侧部分区域实施的“35万吨不锈钢冶炼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在青田县经济商务局进行备案,属于零土地项目(炼钢厂房内),项目代码:2112-331121-07-02-684386,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4453.3m2。项目建设双工位合金熔化炉一套、AOD精炼炉及配套除尘设备一套。合金熔化炉用以配合电弧炉生产,熔化铬铁等合金原料,熔化后的液态合金加入AOD炉进行精炼等后续处理。增设的AOD精炼炉设备,主要是解决目前在生产双相钢、焊材钢、耐热钢钢种时,AOD精炼炉配置不足,制约产能的问题,并进一步优化炼钢生产流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项目所属行业类别C3120炼钢,依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项目属于冶金行业,且纳入《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
本项目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作业。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压缩的]四种压缩气体,均为管道输送(不涉及上述化学品的储存,本项目仅涉及使用);此外检维修使用到氧气、乙炔气瓶(不涉及气瓶存放);炼钢车间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典型毒害物质为一氧化碳气体(大部分被高温烟气燃烧,少量产生后通过除尘装置外排);本项目叉车使用柴油(不涉及柴油储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等的要求,该项目不需要办理危化品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