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现总人数为6人,法定代表人;付秋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340585121R。
本项目液氨站区是为了配套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脱硝资产,负责电厂1#、2#、3#、4#机组共计2600MW发电机组的脱硝设备经营,其中运维委托给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主要对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液氨罐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涉及的液氨、氮气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因此,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第3号,发电行业未列入“行业目录”中,因此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