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兴新塘加油站(以下简称“新塘加油站”)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位于长兴县雉城镇南张浜村太湖大道北侧,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经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兴新塘加油站持有湖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湖应经字〔2019〕330522020,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无储存),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5日。加油站持有湖州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31310039号,批准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经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8日。
新塘加油站规模为:站区油罐区设置了4只30m³埋地卧式SF双层罐(非车道罐),其中3只汽油罐(92#、92#、95#),1只柴油罐(0#),折合成汽油容量为105m³,为二级加油站,另在站区内设置了4台双枪加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