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258号,法定代表人为诸葛福长,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
该公司已取得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年产0.7Gwh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日期2021年03月23日,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809640。拟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258号收购浙江瑞琦仕电器有限公司原有土地43亩及原有厂房及辅助用房,新增配料、涂布、辊压、分切、制片、卷绕、极耳焊接、封装、烘烤、注液、化成、抽气封边、分容检测、包装系统等设备及辅助设备,建成年产0.7Gwh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
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属于制造业中38大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3841小类锂离子电池制造。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属于轻工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