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6日在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闾陈立,主要经营范围是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等。
该公司拟在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新增土地405亩,总建筑面积72.3万平方米,购置上料系统、匀浆机、涂布机、正极辊压分切一体机、负极辊压分切一体机、电芯装配线、动力电池模组线、动力电池系统线、电池系统测试设备、板换系统、制氮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拟建成年产18GWh新能源电池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电池18GWh的生产能力,项目产品主要为方形磷酸铁锂和三元新能源电池。
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版)》(GB/T4754—2017),属于制造业中38大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3841小类锂离子电池制造。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属于轻工行业。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到电解液、氮[压缩的]、氦[压缩的]、乙基甲基酮、乙醇和异丙醇6种危险化学品,生活区餐厅涉及使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辨识可知,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建设项目使用的氮气通过制氮机产生,根据原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原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的相关说明,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