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229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江发改投建[2021]4号)》项目立项文件,为了对江山市四都镇四都村、前岭村一带的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整治,恢复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设置浙江省江山市五家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一宗。
2020年6月,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议书》;2020年7月,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论证报告》,论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合理合规、基本可行。2021年3月,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矿勘查地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