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再生脱硝催化剂1.5万吨及年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迁扩建项目 (一期年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虹科技”)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88号,法定代表人陈剑锋。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发;废烟气脱硝催化剂收集、贮存、利用;脱硝催化剂销售。企业员工总人数110人。 由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市场前景广阔,润虹科技也希望扩大危险废物经营种类。基于以上考虑,公司决定在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88 号(原嘉兴五洲阀门有限公司厂房位置,部分建筑利旧)实施迁扩建项目,在对公司现有废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生产线进行迁建的同时,扩建含金属废料综合利用生产线,形成年再生脱硝催化剂1.5万吨和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的生产能力,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企业属于: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2018年11月28日,公司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取得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出具的《年再生脱硝催化剂1.5万吨及年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迁扩建项目》项目信息备案表,项目代码:2018-330424-77-03-089202-000。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处置含金属废料20万吨建设项目中主要使用到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氧[液化的、压缩的]、硫酸(98%)、液碱(30%)、氨水(20%)、二氧化碳、乙炔。本项目氧来源有自产、液氧储罐(3m3,备用气)和氧气(瓶装、外购),其中自产氧气生产采用分子筛吸附制氧工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函》(浙安监管综便函〔2014〕46号),本项目分子筛吸附制氧为企业生产过程的配套制气项目,故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本项目也不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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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唐庆国 | |
技术负责人 | 张晓民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唐庆国、李刚 | |
报告审核人 | 赵颖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刚、涂相勇、郑宁、刘蓉、赵亚雄、王峰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唐庆国、李刚、涂相勇、刘蓉、赵亚雄、郑宁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唐庆国、李刚 |
时间 | 2021-10-27 至 2021-10-27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