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年处理5.5万吨固废制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 |
简介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25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法定代表人为刘晓亚,注册资本为壹拾伍亿元整,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钢材重复改制及批发、零售;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的制造及技术咨询等。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年处理5.5万吨固废制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选址位于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取得经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7-330402-42-03-089589-000,项目总投资为4250万元。 项目利用现有土地,购置干燥机、压球机等设备,并利用现有中试中频炉,对企业自身产生的固废(氧化铁皮、除尘灰、污泥、钢渣处理回用摇床金属料、抛丸珠粉等)还原再生利用,形成年处理5.5万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项目于2020年4月建设, 2021年3月30日建成投用。项目主要包含除尘灰制球、污泥干化制球、钢渣处理回用金属料及氧化铁皮等金属固废干化制球、中试中频炉再生利用工序。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中的相关规定,该企业所属的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列入冶金行业进行监管。 本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代码C42,但中试中频炉再生利用工序为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属于黑色金属铸造,代码C3391。 项目前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目前项目属于试生产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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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宋露芳 | |
技术负责人 | 骆承法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宋露芳、赵亚雄 | |
报告审核人 | 刘蓉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赵亚雄、郑宁、何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露芳、赵亚难、郑宁、何明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宋露芳、赵亚雄 |
时间 | 2021-06-28 至 2021-06-28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