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 安全现状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0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法勇,经营范围:银、铅、锌矿开采;矿产品销售。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为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 2010年11月15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0002010114220083040),开采矿种:银矿、铅锌矿,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1.155km2,开采深度+340m~0m,因采矿权延期,2018年7月5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重新颁发了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0002010114220083040),有效期限:2017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9日。 2007年7月,煤炭工业部杭州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0m~+126m)改扩建工程开采设计》,经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于2009年6月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山企业已经过多轮延期换证,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18]SKS039,有效期限:2018年9月26日~2021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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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李忠 | |
技术负责人 | 王卸云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忠、费如清 | |
报告审核人 | 陈振华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费如清、乐金香、吴建国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忠、费如清、乐金香、吴建国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忠、陈振华、费如清 |
时间 | 2021-07-13 至 2021-07-13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