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57548719N,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四喜,公司现有职工约61人,是专业从事新型有机膨润土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纳米改性有机膨润土、普通膨润土、活性白土、季铵盐的生产、销售,目前主要产品有:纳米改性有机膨润土、非金属矿物吸附材料。 该公司产品纳米改性有机膨润土、非金属矿物吸附材料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因此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但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原料:硫酸、氯甲烷、氯化苄(拟增加)、天然气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版)》,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
项目组长 | 涂相勇 | |
技术负责人 | 郝建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涂相勇、李茂明 | |
报告审核人 | 唐庆国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茂明、张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涂相勇、张林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涂相勇、李茂明 |
时间 | 2021-06-10 至 2021-06-10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