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州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和孚镇长超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湖州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和孚镇长超加油站 | |
简介 |
湖州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和孚镇长超加油站位于湖州和孚镇长超,法定代表人:王恒浓。公司持有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7292863X1。 该加油站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由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31300083号,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0日. 企业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了湖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湖应经字[2020]330503017,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经营范围:汽油、柴油。 该加油站现有规模:30m3的双层汽油罐2只、30m3的双层柴油罐1只,折合汽油容积为75m3,属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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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胡广萍 | |
技术负责人 | 郝建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广萍 | |
报告审核人 | 唐庆国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李刚、张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刚、张林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广萍、李刚 |
时间 | 2021-02-20 至 2021-02-20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