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小北岙村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温州市荣和建材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小北岙村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是洞头区为推进洞头区“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为洞头区工业基地提供新的用地空间和满足洞头区建设矿料需求,而拟设经营性矿山。舟山荣昕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通过招拍挂牌方式取得了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小北岙村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采矿权。温州市荣和建材有限公司由舟山荣昕建材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2018年8月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小北岙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勘查地质报告》。根据《勘查地质报告》,拟设矿区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826.19万立方米(2145.991万吨),其中石料矿量821.99万立方米(2137.17万吨),强风化层量4.20万立方米(9.24万吨);残坡积层量19.82万立方米;剥离比为0.024:1。 2019年6月温州市荣和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价,2019年9月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通过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2020年1月取得了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证,采矿证号:C330322220250017150149266,有效期:2020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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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王峰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峰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费如清、乐金香、周秀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费如清、乐金香、周秀全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峰、费如清 |
时间 | 2020-03-25 至 2020-03-25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