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料”)成立于2009年6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全厂目前现有员工900余人,共有三个厂区。其中,一厂区位于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86号(原为嘉兴市福莱喷绘写真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合并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位于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78号,三厂区位于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 经营范围:有机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膜材料、胶带、防水材料、防火材料、绝缘材料、数码写真材料、数码标签标识材料、不干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拥有年产1亿m2数码喷绘写真材料和4.5亿m2PP合成纸的产能,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乙酸乙酯、天然气、室温硬化型感压粘着剂(含有甲苯、乙酸乙酯)。具体储存情况见表2-6。 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辨识,该企业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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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唐庆国 | |
技术负责人 | 郝建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唐庆国,王远振 | |
报告审核人 | 赵颖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远振、梅路、黄海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唐庆国、梅路、黄海波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唐庆国、王远振 |
时间 | 2019-08-12 至 2019-08-12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