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湖瑞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 | |
简介 |
平湖瑞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位于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50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友群,公司注册资本58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工艺饰品(不含金饰品)。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亚铜、氰化锌、浓硫酸(98%)、盐酸(31%)、发烟硝酸(约98%)、氢氧化钠、油漆、稀释剂(丙酮)、香蕉水、次氯酸钠共13种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同时,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氰化钠、氰化钾2种为剧毒化学品,故该企业属于剧毒品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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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郑宁 | |
技术负责人 | 杨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宁 | |
报告审核人 | 赵颖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