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华光潭梯级水电站 | |
简介 |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2009]第259号令)等规定,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华光潭梯级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生产现状等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到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项目组。通过现场检查、调研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在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华光潭梯级水电站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消防条件等实际运行状况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查找水电站安全生产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了安全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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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郝建国 | |
技术负责人 | 骆承法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郝建国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