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废弃矿地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区域)建筑用砂岩矿 | |
简介 |
“十三五”是长兴县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强县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强力推进,在新形势下,为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推进长兴县矿地资源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长兴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长兴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5日制订了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工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综合开发实施方案。方案中确定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管委会为该整个项目实施主体,长兴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完成采矿权设置及出让工作。该项目为场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提供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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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郑恩文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恩文 | |
报告审核人 | 李庆敏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