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德清县宝维同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 |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德清县宝维同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
| 简介 |
德清县宝维同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维同)成立于2002年3月4日,位于德清县新市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6524.85m2,全厂现有员工12人。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聚维酮制造,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经销。 根据企业提供使用物料的MSDS,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偶氮二异丁腈、乙醇溶液(浓度95%),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辨识,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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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赵颖 | |
| 技术负责人 | 唐庆国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赵颖、黄海波 | |
| 报告审核人 | 王远振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黄天凤、黄海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赵颖、黄海波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赵颖、黄海波 |
| 时间 | 2019-03-28 至 2019-03-28 |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