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 |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
| 简介 |
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9月26日核准同意建设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项目单位为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组成的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年接收LNG300万吨。 项目位于洞头城区北西340°方向,直距约19.5km,大门镇北北西355 o方向,直距约4.2km,小门岛东侧,属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东屿村管辖。该项目陆域形成设置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东屿村小门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以平整场地,同时为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建设提供建筑石料。开采岩土总量约940万立方米,工程工期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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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郑恩文 |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建国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恩文 |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 时间 | 至 | |
| 主要任务 |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