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井马村黄雁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简介 |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即《关于内环路2号立交涉及移山、电力、通信管线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6〕138号,2016年7月14日),因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桐屿至椒江滨海公路工程(现代大道)建设需要,将黄雁山整体作为现代大道工程石料场,将黄雁山石料采矿权协议出让给现代大道业主单位——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提交了《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井马村黄雁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为确保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受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在资质范围内对该采矿权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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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周秀全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汪小广,乐金香,郑恩文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