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石料生产车间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 | |
简介 |
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企业住所为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二都村,法定代表人许国勤,公司总经理吴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2日,工商注册号:330522000050975(1/1),营业期限200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止,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水泥机械、五金配件、装璜材料(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轻纺原料(除棉、茧及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粉煤灰、生产性废钢铁(除报废汽车)、铁渣、矿渣、石灰渣回收、销售(除危险废物),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生产、加工、销售。
2015年5月7日12时20分许,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石料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名从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9万元。根据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委托,2015年5月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踏勘了该公司石料生产车间现场,编制了《长兴山鹰顺达建材有限公司石料生产车间安全整治方案》。
现该公司已完成现场整改,本公司对该公司石料生产车间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并对本次事故后的现场整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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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郑恩文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郝建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秀全,乐金香,李庆敏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5-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