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海县跃龙街道大路李采石场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宁海县跃龙街道大路李采石场 | |
简介 |
宁海县跃龙街道大路李采石场为露天矿山,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该区域的采矿权由2007年开始设置,矿山企业于2007年5月初次取得由宁海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开采深度为+154.5m至+101m,有效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并于2010年4月通过相关程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5日;由于该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开采完毕,国土部门重新进行了采矿权的设置,并于2010年10月颁发了宁海县跃龙街道大路李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0.896万立方米/年,开采深度为+181m至+126m,有效期限为2010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6日。
|
|
项目组长 | 黎根龙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郑恩文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郝建国,周秀全,费如清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时间 | 至 | |
主要任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3-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