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余姚市临山镇湖堤大河门采石场 | |
| 机构名称 |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余姚市临山镇湖堤大河门采石场 | |
| 简介 |
余姚市临山镇湖堤大河门采石场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原项目于2010年2月1日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为48.51万吨/年,有效期限5年(2010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该项目已委托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取得设计批复进行基建期建设;但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的颁布,原划定的矿区范围北侧300m范围内存在村庄民房,村民不同意其开采而导致停产;矿山企业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将矿界范围进行调整,属改建矿山建设项目;目前该拟改建项目正进行建设前期的相关程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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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黎根龙 |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忠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郑恩文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郝建国,周秀全,费如清 | |
| 报告审核人 | 王卸云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
| 时间 | 至 | |
| 主要任务 |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2-10-09 | |